这个骨子里的音乐人一直“胡闹”从未“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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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方正冷哼一声道:“唐人没有死伤还好说,死了人,还死了七百多,虽然大部分都是商人,但是呢,这些商人大多是我大唐勋贵们的家奴。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从那以后。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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