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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面,就是一碗面,西北人常吃的拉条子就是这样,只要开始扯面了,速度就慢不下来。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只可惜人微言轻,人家不听!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旱獭出现的地方,金雕必定会如约而至,就像只要看到旱獭,娜哈就会流出大量的口水一般正常。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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