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双十一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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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金雕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可惜大都护一生为国,却被阿史那社尔那个胡人占尽了便宜。”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我不!”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用了半个时辰,三锅水,终于把这个脏孩子给洗出来了,穿上老羊皮给云初准备的红肚兜,唇红齿白的真的很可爱。
事实上他根本就办不到!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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