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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不论是金壶还是金杯子外面都鎏上了厚厚一层锡,手艺漂亮的没话说,一看就是龟兹城里最好的金匠的作品。
这东西用水化开之后,有一股子淡淡的药草香,娜哈闻到这股子味道之后,立刻就安静下来了,还示意云初给她多涂抹一些。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溜溜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嘟嘟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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