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工地搬钢筋,真能“治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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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云初想了一下,觉得人家这句话似乎没有说错,就再次点头致谢道:“照顾好塞来玛跟娜哈。”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大阿波死了,两百个帐篷里的人都要出来默哀,云初背着娜哈,带着塞来玛也参加了最后的默哀仪式。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最有可能的是用龟兹城安居,来蛊惑城里的胡人来抵挡突厥人,这伙乌合之众的主心骨,就是咱们大关令衙门里的十一个人。”
老羊皮的话在云初耳边响起,云初的注意力却全在这些骑兵身上,导致老羊皮赞美唐军的话如同画外音。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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