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偷珠宝改偷橄榄油!希腊窃贼瞄上“液体黄金”,连墓地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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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所以说,这件事通天了,那个阿史那贺鲁除过用自己的人头谢罪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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