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与梦想》刘江:创作中常感觉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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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不一会,就给自己开出来了一个大窗户,门楣也被斩掉了,还有时间用柔软的桑树条子给自己编织一个窗户,还给大门用桑条延伸了一段,这样,他就有了一个门。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目标是哪里?”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等面条已经飘满羊汤表面的时候,云初就用一双很长的筷子挑起面条,不用分,一根就是一碗。
他不说,云初不能不说,两个相爱的人不能因为他而不能在一起,这是一种罪过。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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