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缅北这一招,中国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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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只有唐人才会有那么多的规矩,也只有唐人才会把我这个养育你的女人真正当成母亲。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刘雄吞咽一口口水,见云初依旧面无表情的往锅里扯着面条,那根黄龙一般的面条,像是活过来一般,从陶瓮里随着云初的手起舞,最后一头扎进汤锅里。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云初思考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他停止了思考,喊来了侯三,帮他烧热水,他想好好地洗一个澡。
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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