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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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性情淑均的云初就进入了他的视线,他不想让这个与他极度相似的孩子再过与他同样痛苦地人生。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老羊皮很自然的点点头道:“你说的一点没错,就算唐人目前拥有的不是最好的,他们也会千方百计的去从别的地方找到最好的,最终为己用。
“我说了——不许学!”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云初低头道:“我以为用一往无前的磅礴之气来描绘唐军更加具体。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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