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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卷一下舌头,将唇边的米饭粒拉进嘴巴里,拍着肚子道:“我不想进入那家隋人开的食肆当伙计。”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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