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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队伍中步行的女人们很是活泼,这跟她们将要有一个新的生活起点有关。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乱起?是什么意思?”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帮着塞来玛将羯斯噶贪污的羊赶进羊圈,塞来玛立刻烧红了一根细铁条,给这些羊重新打上自家的标记。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不知道!”
云初觉得老羊皮说的不对劲,因为他在学历史的时候,教授曾经说过,还是天策府上将的李世民不喜佛门,预备以儒学为体,道学为表,入侵佛门经典,阐扬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教原本是一家的理念,从根源上解决佛门本土化的问题。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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