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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你哭什么?”

哑巴马夫牵走了枣红马,还阿巴,阿巴的向云初抱怨侯三不守着大门的怠慢行为。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方正一群人吃的唏哩呼噜的,好像锅里的东西是难得的美味,只有云初一个人瞅着面前的饭碗长吁短叹。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人家来龟兹带着两千兵马,其中三百个最彪悍的家伙是人家的部曲,也就是私兵,不受朝廷管辖,即便是裴东风想要造反,这三百个跟人家血脉相连的私兵,也会把造反事业进行到底。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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