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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有了混钱入关的办法,几个人又是欢喜又是伤感的把酒喝完了,就纷纷的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多,却不是没有过,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爷娘在上,不孝子在天山百拜,此次来信,有噩耗告知,兄长狗怜儿战死在于阗,可惜,战死之际,没有斩获,不能给爷娘带来荣耀,乃狗怜儿之过也。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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