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嘲“学术媛”,牛津数学女博士:“我选择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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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塞来玛蹲在湖边洗脸,她也喜欢住在草蜢湖边。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有牛羊贩子,自然也会有人贩子!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今年,水量看起来不错,已经从于阗那边流淌到龟兹来了。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出去撒尿的娜哈回来了,也带来了一个不怎么让人惊讶的问题。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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