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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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云初瞅瞅塞来玛,见她早就做出了一副抬头挺胸的模样,就很自然的道:“必须跟你年轻时一样的女人才成。”
云初摇摇头道:“唐人经商自然是有优待的,可以按照国内商税执行,可是呢,那些来经商的胡人呢?”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这些人一般为了立功,会主动参与官兵攻城,你们也知道,一般这种人被派出去,就是为了消耗敌军箭矢,试探敌军虚实用的,所以呢,基本上死光了。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金雕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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