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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云初笑道:“铁还有生锈的时候,你们要是不听劝啊,以后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别来找我就行。”
这样的少年人,一般会被老羊皮送去战笼碰碰运气,战死了,石国的人会给老羊皮一袋金沙,如果侥幸胜利了,老羊皮能拿到更多。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的大唐长安官话就是跟老羊皮学的,毛笔字也是跟老羊皮学的,甚至跟着老羊皮学会了大唐人繁琐的礼仪,还对大唐的山川风貌了如指掌。
尽管何远山挥动着皮鞭不断地抽打民夫,刘雄咆哮的声音不断地在城墙上响起,却不能带给云初任何安全的感觉。
何远山跟着长叹一声,朝刘雄几人挥挥手,就去安排民夫等事宜去了,云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方正要嘛被打成重伤,要嘛就是断胳膊断腿,总之,这个人马上就要被送去西州驻地高昌养伤了。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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