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决战》史诗般呈现关系中国前途命运的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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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天山苦寒之地,猪怜儿还在苦苦坚持,听闻再有三载就能归乡侍奉爷娘。最后,问一句:张家小娘是否任然未嫁,能否再等我三年?”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羯斯噶高傲的道:“她们从今往后将是我大阿波帐篷里的女人,谁敢伤害她们?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咦?关中娃子?”粗糙胖子并没有挪步,听了云初标准的长安口音一时间愣住了。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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