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背刺打工人的“王妈”不感到羞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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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随着家里的柴火垛越来越高,塞来玛哭泣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多,她知道,一旦羯斯噶给云初把战马拉来,就到他离开的时间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弯刀砍在甲胄上,最多迸发出一溜火星,而唐刀砍在突厥人的身上,往往就会造成非常恐怖的伤口。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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