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路修加盟《这!就是潮流》之“打工人潮流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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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路过鹰嘴崖的时候,路中间出现了一个骑着马的壮汉,这个壮汉真的是雄壮如山,胯下高大的西域骏马在他的映衬下显得如同驴子一般矮小。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一个帐篷里同时躺着两具尸体,葛萨璐的亲戚们就多了一重麻烦,需要再骑着马绕着帐篷跑七圈,再找一个跟两个死人最亲近的人掀开门帘子,顺便在脸上划两刀。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目送侯三幸福的进入了坎儿井地道,云初没有犹豫,拨转马头,用了很短的时间就重新回到了桑林地。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我不!”
天亮的时候,云初就向方正建议,将龟兹城的商税提高到十税一。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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