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温馨!明道晒与儿子合照庆祝自己42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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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我的名字叫做石磐陀!”
西域这种地方真的很神奇,如此广袤的地域,竟然不怎么生产剧毒蛇,这里的毒蛇一般都不超过一米长,身材纤细,胆子还小,只有很少很少的几个倒霉蛋被毒蛇侵害过,这就导致西域人对于毒物的认知很浅。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这就是优雅?”云初在看了舞女抬起一条腿,用一条腿蹦蹦跳跳的转圈后问老羊皮。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老羊皮没头没尾的道出了自己的名字,云初听不懂,却没有发问,这个时候,就需要老羊皮自己把话说出来,一旦打断他的思绪,他可能就不愿意说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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