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诊、陪聊、陪玩......这届银发一族选择这样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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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这些人就是喜欢干一些让自己一时痛快的事情,反正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桑树下的菜园子里割了一些葱,三两刀剁成葱沫,把羊汤里面的松木棒子塞进火眼里压压火,让羊汤处在似滚非滚的状态里,眼看着闪着光的羊油覆盖了汤面,云初就掀开陶瓮,从早就醒发好的面团上扯出一个头,两只手稍微抖动一下,一条细细的面条就出现了。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