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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因为,那些胡人们总是下意识的只切割排在第一位的突厥人身上的肉,以至于,第一个人已经被切割成了骨头架子,后边的一些突厥人还没有挨上一刀。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云初也不恼怒,继续朝何远山拱手道:“同样是麦面与羊肉,云某明日请壶正品尝一下何谓君子食,何谓奴隶食。”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一般的牧民人家一辈子才洗三次澡,云初家基本上三天就要洗一次,还必须每天洗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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