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有风的地方》刘亦菲李现踏上追寻自我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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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塞来玛吐掉镶嵌在牙齿里的肉丝强行将云初的脸贴在她油乎乎的脸上低声道:“我在可汗大帐的时候,见过一个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玉石一般滑腻,屁股大的跟大尾巴羊,胸口鼓的跟奶牛一样的美人。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这个方法挺好的可以缩短你成为唐人的进程。”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云初笑道:“你说我就是那个有意思?”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云初微微一笑。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等到冬天,这个小子会被冻死的。”掌固张安瞅着云初那个大的过分的窗户跟门笑了起来。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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