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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他们又往皮口袋上堆土,继续让骑兵踩踏,踏结实了,继续堆土,再踩踏,直到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光秃秃的土丘才算完毕。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在这个迷茫度日的过程中,云初依旧不忘整理仪容,清晰衣衫,给枣红马刷毛,整日里利利索索高傲而茫然的在龟兹集市上晃荡。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昔日多少还有几分繁华的龟兹大市场,如今连鬼影子都看不见几个,何远山这一次发狠了,就连在集市上跳舞的胡姬都要上到城墙上搬运木料跟石块。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目的又是什么呢?”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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