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520”领证人数回升,想结婚的人又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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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来到人满为患的城墙上朝折冲府兵营看过去,那里也静悄悄的,就连写着唐字的大旗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旗杆上,军寨上没有看到卫兵,军寨门口,也看不到手持长矛的岗哨,一群鸟不时地落在军寨里,一会又匆匆的飞起。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我就要吃旱獭——哇!”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