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抛开杂念 对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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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云初把眼睛里噙着两大泡眼泪的娜哈抱在怀里,替她擦掉眼泪,又把塞来玛刚刚穿好的羊肉重新插在炭火周围,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屈辱一般对羯斯噶道:“你有机会成为大阿波吗?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汤锅表面的油封住了汤的热气,虽然没有滚开,但是,面条刚刚掉进锅里,马上就漂浮起来。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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