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将访问埃及、突尼斯、多哥、科特迪瓦、巴西、牙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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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塞来玛一口气吃了三串烤羊肉,就欣慰地对云初道:“能不与大阿波起冲突就不要起冲突。”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你不准备跑路吗?”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此时,米满正好把一个大麦头放进突厥人的裤裆里,引来了无数族人的嬉笑声,除过骑着马站在远处的羯斯噶,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塞来玛,娜哈,以及一头肥旱獭跟着一个唐人少年郎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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