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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男人们光着腚一起洗过澡之后,紧张的关系总会莫名其妙的缓和下来。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