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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我在等你来。”云初收好刷子,把身体站的笔直。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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