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七年间2700家公司离开 外企对印度失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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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走进没有守卫的龟兹城,各种嘈杂的声音就多了起来,最清晰的是呐喊声与喝彩声,中间还间杂着咒骂声,哭泣声,以及哀求声。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断鴻盟主,雨露花浓盟主这两个就不感谢了,一个是我的版主,一个是我老婆,都是我的老水军了,没必要感谢。
“刘氏吾妻见字如晤,你我离别已经四载有余,别时洞房余温尚存不忍离去,然,军鼓阵阵不得不走,瀚海边关自是男儿立功之地,待我跨马班师,自然许你富贵荣华,一身锦绣……对了,我走的时候与你敦伦,日夜不休,你到底怀上了没有?”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新书发布已经一个星期了,仔细看了兄弟们的所有评论,有时候想笑,有时候想哭,更多的时候有一种想要恋爱的冲动。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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