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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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每当娜哈吐口水骂人的时候,那些女人就会追打娜哈,只要娜哈被追打了,云初就会跳起来追打那些可恶的女人,只要云初开始追打那些女人,那些女人的父兄,弟弟们就会围殴云初。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葛萨璐是我们部族中出了名的勇士,跟他作战我不是对手,同时呢,婆润可汗也不会允许比粟特勤用我替换属于他的人。”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云初瞅着塞来玛将一根手指塞进另只手比划的窟窿里的猥琐动作,摇摇头道:“我还没有成年。”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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