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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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云初从怀里掏出一张经商过所,轻飘飘的放在老羊皮的手上道:“自己去吧,我知道你心有不甘,四年前,大唐太宗皇帝亲自为玄奘法师主持了入大慈恩寺升座仪轨。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他吃力的转过头看向云初,此时,云初的面色很难看,收回唐刀,对侯三轻声道:“你就是因为背叛才被你以前的主人给抛弃的吗?”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有些人出场的时候,往往会自带气场。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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