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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塞来玛点点头道:“也是,看来是腾格尔看不惯他们父子为非作歹,把他们送到了黑山底下受苦去了。”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老羊皮看着云初的眼睛道:“这样挺好的,等你被唐人捉住之后最好也这样说。”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商人之子不得入仕,没有资格分永业田这种有权世袭并可变卖的田地,只能分到口分田,人死了之后会被国家收回去的,还要缴纳比农夫更重的赋税。
既然云初自己没办法证明自己就是唐人,那就只好把鉴定自己是不是唐人的任务交给官府。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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