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10个坏消息和三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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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一个官员不好好的对待自己的职事,这样做迟早会出事。”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这种清澈如水的眼珠应该长在婴儿脸上才相配,可惜,峨眉山的猴子跟老羊皮也有这样的眼珠子,立刻就让云初警觉起来。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埋葬的时候还要用刀子割破脸流血,表示对死者的哀悼跟刚刚死亡时候一样,非常的痛苦以及麻烦。
做完这些事情,云初满意的瞅着这间八平方的屋子觉得很温馨,虽然只有一床,一几,一个蒲团,对目前的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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