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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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
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在龟兹镇,会武功的人非常多的,隔壁的第九折冲府随便抓出来一个蠢货,就有杀虎博熊的胆量。当然,他们只是敢,至于是人胜利还是老虎,熊胜利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放心,我姐夫明天就带人来了。”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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