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在巴基斯坦的恐怖主义生意,这一次捂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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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从那以后。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找到一个依稀在胡杨林那边见过的一个胡商,用手指了指,那个原本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的胡商顿时脸色大变,从皮袄里抽出弯刀就跟何远山带来的胡人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战争开始了。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
只要我们龟兹这里的驻军能把阿史那贺鲁拖住,武侯大将军就能从容布置,最终毕其功于一役。
两个护卫见云初陷入梦魇不可自拔,其中一个就架着云初的胳膊带着他向前走,另一个护卫则牵着枣红马跟在后边。
“你为何不赌?”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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