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穿丑衣服的年轻人,真的啥也不在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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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记得敦煌壁画上的飞天就是这个样子的,只是敦煌的大部分飞天分不清男女,不像眼前的这个黧黑的飞天那么有风情。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什么暗道?这里就没有暗道。”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我不想上战场,就没人能逼我上战场。”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那是坎儿井里流出来的水,如果你认为坎儿井也是地道的话,它就是。”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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