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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外地来的猛士需要进入铁笼,赤手空拳击杀石国派来的猛士,如果战胜这个猛士,他就能替代这个石国猛士成为新的石国甲士!
听方正这样说,云初松了一口气,把两份文书归档之后,就离炭火一般灼热的方正远远地靠在门口道:“这就是说,要用城里的这些胡人当劳工喽?”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至于不重要的普通牧人,巫婆们最多进行一下临终关怀,告诉他们,此行将会直接抵达腾格尔的怀抱,没有割破脸这个过程,毕竟,她们也只有一张脸,不能谁病了,都要让自己流血的。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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