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这位副部级“女将”,多了一个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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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不过是一匹长得像唐人的狼而已。”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云初松开了大肥脖子上的铁链子,得到自由的大肥第一时间就蹦蹦跳跳的朝远处的草甸子跑去。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而他因为已经成年,变成了这两人爱情路上的羁绊。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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