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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来到人满为患的城墙上朝折冲府兵营看过去,那里也静悄悄的,就连写着唐字的大旗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旗杆上,军寨上没有看到卫兵,军寨门口,也看不到手持长矛的岗哨,一群鸟不时地落在军寨里,一会又匆匆的飞起。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长安城只适合出现在梦里,睡醒之后,眼前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雪山跟草原。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牧人与虱子几乎是相伴一生的好伙伴,即便是可汗跟可敦身上也有不少这玩意,可能因为身体不缺少营养的缘故,他们身上的虱子会长得更加肥大!
昨夜,他睡得安稳极了,虽然军营中不时的响起梆子声有些吵,还有军寨墙上手握长矛的府兵巡逻时发出的脚步声也不让人消停。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爷娘在上,孩儿给您二老叩首,儿活着,有军功一转不知州县可曾传达,赏金是否拿到。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这些天我看文书卷宗,还是看出来了一些门道,我们安西军孤悬海外,这里又颇为富庶,如果没有监管,我们这些人岂不是各个肥的流油?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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