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泽采访谈理想的生活家:放慢脚步、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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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嗷嗷——”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呜——”
云初有些慌了,他之所以胆敢留下来,底牌就是老羊皮,他认定了老羊皮会留有退路,只是没有想到老羊皮的退路安排的如此粗糙,如此的平凡。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猛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她们会用刀子割破自己的脸,祈求腾格尔拯救眼前这个可怜的人,这个人地位越是重要,她们割在脸上的伤口就越大越长,流的血也越多。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据云初所知,想要出现这种状况,除非是嗑药或者被人使用了麻醉剂。
以上三种人指的都是唐人。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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