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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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乱起?是什么意思?”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嗷嗷——”
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倒买倒卖的玉石生意,香料生意,以及金属制成品,当然,干这些生意的隋人大多跟唐军将领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有多情的胡姬摸过他的脸,他也不恼怒,只是红着脸接过胡姬拿给他的桑葚。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无论如何,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大唐朝廷的运转方式,以及律法要求,尤其是对官员的律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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