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代”为何总难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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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土墙上布满了金黄色的麦壳,也有很多麦秸,可能是经历了长时间的风雨侵蚀,这些麦壳与麦秸被风雨盘成了金黄色,就像土墙上镶嵌着金色的沙金以及金丝。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云初取了一瓶酒递给方正道:“断的彻底吗?别让录事参军他们给看出来。”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这一次阿史那贺鲁疯了,他纠集了两万帐突厥人来势汹汹,现如今,就在天山的那一边,很快就要来了。”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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