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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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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