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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龟兹城并不安稳,好在,他有一张纯粹的汉人面孔,让龟兹本地的城狐社鼠们对他敬而远之。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云初往后缩一缩,刘雄等身着铁甲的人大踏步的向前,迎着突厥人挥舞过来的弯刀不闪不避,一刀换一刀的向前硬抗。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告诉塞来玛自己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女在这个并不适合捕捉旱獭的时候来到草蜢湖。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有些人看起来很面熟,应该就是龟兹城里的商人。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只要我们龟兹这里的驻军能把阿史那贺鲁拖住,武侯大将军就能从容布置,最终毕其功于一役。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好人不好吗?”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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