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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云初,你现在知道西域的人有多么的愚蠢了吧?”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至于他没有大唐的身份证明——过所,这并不重要,这东西可以说是丢了。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嗷嗷——”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先是衣服被撕破,接着就是皮肤,看他将胸口抓的血肉模糊的样子,每一个目睹这一状况的人都觉得,葛萨璐想要把自己的心抓出来。
这些年跟随老羊皮寻找出路的少年人基本上都死在了石国的战笼里。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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