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好像没有家了”,听懂年轻人的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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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放心,我姐夫明天就带人来了。”
“你看他使唤侯三使唤的理所当然,还他娘的用热水洗澡,这说不定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这一次,他不管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等回到休憩的房间之后,云初脸上的笑容就慢慢的消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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