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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她刚刚趴在奶羊肚皮下吸啜了一顿美味的羊奶,就顶着一张脏脸,以及鼻子下边两道鼻涕被甩开之后留下的白痕冲着云初笑。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何远山是一个相对斯文的人,他吃饭的样子不像方正那么野蛮,只不过,当第一口面入口之后,他吃饭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变快了,丝毫不比方正西里呼噜吃饭的速度慢,甚至更快,因为他不说话。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想要避开这场战争,对于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难,只需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孤独的待几天,战争就会过去。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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