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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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半天时间,他将龟兹城里的突厥人全部抓获,总数不太多,男男女女只有百来人。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何远山瞅着云初,半晌,才冷声道:“不要想着去白羊部把她们找出来带走,如果你这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杀掉她们。”
塞来玛咯咯大笑起来,在纺锤上用力扭了一下,纺锤就飞快的转动起来,看的出来她真的非常高兴。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瞅着众人纷纷奔向大沟,云初低下头继续整理自家被战马冲倒的帐篷。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