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印巴、中东,到处开火,要说评论,就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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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梁建方来了,这一次西域之地的胡人,如果不死一大片,都对不起武侯梁建方的杀神名头。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当云初用手叉子杀死了那头重达一百五十斤重的盘羊,浑身都是血的站在葛萨璐面前,即便是那个无耻的家伙,也不再提起带走娜哈的事情。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只要跟老羊皮在一起,云初就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准确的说,他的灵魂似乎飞在半空中,如同一个旁观者一样观察他的肉体与老羊皮交流。
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看清楚,这是一个关中娃子,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
老羊皮是一个智者,他清楚,只要不断的投入,总有一天会从云初这里收获到更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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